“警察同志,请帮帮我!我放在马路边的一箱电子元件不见了!”
8月7日下午,吉安县公安局君山派出所接到张女士报警,说话语气十分着急,民警连忙询问事情原委。
(资料图)
当日下午,张女士带着一箱重约30公斤的电子原件在吉安县祥和物流园下车,由于货物太重,一时之间难以搬运,张女士便将其暂时放置在马路边,打算先到物流园内骑辆电动车,再回来搬运,没曾想折返回来时却发现这箱货物已“不翼而飞”。
是谁拿走了它?
接警后,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查勘,调取附近监控视频,画面显示张女士离开后不久,一名骑着电动三轮车的拾荒老人,正巧路过此地,看到路边放着的该纸箱,老人四处观察发现纸箱并无人看管,于是便搬上车带走了,通过对监控视频研判分析,民警发现该车使用的是电动车临时号牌,未录入电子档案系统,需人工查询纸质档案。于是,民警立即向车管所寻求帮助,迅速掌握该老人的身份信息,其名叫周某。
此时距货物丢失已两小时有余
天空骤然乌云密布,暴雨即将来袭,因电子原件遇水就报废,民警便马不停蹄地赶往周某家中,找回张女士丢失的货物并物归原主。经询问,周某以捡拾垃圾废品为生,当天下午在马路边,看到一个大号纸箱,因包装略显陈旧且无人看管,误以为是他人丢弃的废品,就直接捡了回来。东西沉甸甸的,自以为发现了“废品宝贝”。
可没想到刚到家不久,警察同志就找上了门,这才知道,里面竟是价值4万元的贵重货物,民警告诫老人,以后在拾荒时需得到物主的同意才能捡走,避免给他人造成损失。
返程之际,大雨倾盆,所幸货物及时寻回,避免了被雨淋毁。
民警成功为张女士挽损4万元“好在这批电子元件被及时找回,不然就会被这大雨淋湿,直接报废。如果没有民警同志的帮助,我就不能如期交货,还要承担赔偿责任,真是太谢谢你们了!”
供 稿:吉安县公安局龙琪